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3月7日至5月7日,省委巡視第四組對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專項巡視。2016年6月2日,省委巡視組向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一)統一思想,深化認識。集團公司黨委及時組織學習和傳達貫徹省委巡視第四組對我司巡視情況的反饋意見,深刻認識到,省委巡視組對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開展巡視,既是對我司黨風廉政建設的一次“整體把脈”,也是對我司領導隊伍的一次“全面體檢”。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中指出我司存在的問題客觀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見要求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集團公司黨委堅決以高度的政治覺悟和強烈的責任擔當抓好巡視整改,做到直面問題,不回避,不推脫,不遮掩,立行立改,不搞形式,不走過場,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實。
(二)加強領導,及時部署。收到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后,集團公司黨委立即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了由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其他公司領導、高管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紀委書記任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辦公室。集團公司黨委領導帶頭整改,巡視組反饋意見中的六個方面問題,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牽頭負責四個方面的問題整改,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和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各分別牽頭負責一個方面的問題整改。集團公司紀委具體負責協調、督促、落實。
(三)強化責任,落實任務。對照巡視組反饋意見,集團公司黨委制定下發了《中共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落實省委巡視第四組巡視情況反饋意見整改責任分解表》和《關于落實省委巡視第四組巡視情況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對問題進一步進行了分解細化,確定了35個具體問題,并逐一列出清單,對交辦的問題線索和信訪件進行了分類整理。針對每一個具體問題,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領導、責任部室”的三級責任體系,實行責任一一對應,規定了整改時限。各責任領導組織責任部室對照反饋意見,梳理問題清單,逐項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臺賬,實行巡視整改“銷號”式管理,做到逐項整改,逐一銷號,確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同時,建立巡視整改工作督辦機制,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多次聽取整改工作情況匯報,及時掌握整改工作進度,督促整改落實。集團公司黨委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巡視整改辦公室強化跟蹤檢查,組織每周一次督辦會,每周一次情況匯總分析報告,推動整改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四)統籌兼顧,促進發展。堅持“兩不誤,兩促進”,按照巡視整改的要求,集團公司黨委統一部署,統籌兼顧,堅持把整改工作與推進集團公司生產結合起來,促進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的實現;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促進集團公司領導和員工作風建設的提升;與班子隊伍建設結合起來,促進領導干部綜合素質的提高;與集團公司的改革發展結合起來,制訂了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改革總體方案。集團公司2016年3-7月召開黨委會21 次,總經理辦公會14 次,董事會 18次,其中有9次黨委會專題研究巡視整改工作;集團公司抓管理,降成本,進行“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治理,1-7月會務費開支 13.14萬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業務招待費開支14.59萬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8%,交通費開支29萬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9%,出國費用為0。同時,把做好巡視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重要契機,把整改顯性問題與隱性問題、立行立改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認真反思,深入研究,圍繞帶有全局性、根本性問題,從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入手,積極探索建立標本兼治的有效途徑和方法。針對整改問題,已制定和正在制定制度32項,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扎緊制度籠子,使問題整改的長期效應得到充分發揮。截止2016年6月止,集團公司完成投資2.09億元,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5.7億元,實現利潤7.47億元,在省國資監管企業中排名第一。
二、立行立改,全面推進巡視整改工作落地
省委巡視第四組向我司反饋意見中,指出我司主要存在六個方面的問題,我司將這些問題細化分解為35項具體問題,33個具體整改任務,其中7個問題已整改,12個問題已整改,需長期堅持,14個問題正在整改中。
(一)“管黨治黨”不嚴,“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問題。
1.關于集團公司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夠到位,發揮核心表率作用不夠問題。一是壓實黨委主體責任。集團公司黨委按照中央、省委、省國資委的部署,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始終堅持兩手抓,一手抓生產經營工作,一手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年初召開了集團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暨反腐敗工作會議,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部署。研究下發了《湘投控股集團2016年度紀檢工作要點》,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業績考核。邀請專家學者對《準則》和《條例》進行講解,進一步提高了領導人員的黨紀、條規意識。二是牢固樹立領導干部“四個意識”。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四個意識”的學習。組織開展集團公司“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務骨干培訓班,邀請專家學者和集團公司主要領導上了專題黨課,在三天的集中學習時間里,再次強調了黨員的職責使命,立足崗位作貢獻的本領意識,明晰了黨委、黨支部書記的責任和義務,重點加強對黨章等內容的學習理解。三是進一步提高黨性修養,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學習討論并上黨課,以支部為單位明確具體的長期整改措施,培養集團公司黨員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增強黨的意識,履行入黨誓言。四是加強領導交心通氣,形成合力,發揮領導的核心表率作用。五是黨委成員主動接受紀律監督,支持紀委加大執紀問責力度,開展《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專項學習,進一步強調黨的紀律和規矩,用黨章黨規黨紀約束黨員干部行為。
2.關于湘江產業項目經理串通關聯公司高管,低價出讓股權,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本該作出行政處理,僅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沒有進一步追究分管領導責任問題。根據巡視反饋意見及巡視組在巡視過程中提供的線索,對案件再次進行了后續調查,發現此案涉嫌違法,經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已于2016年7月14日將該案件線索移交省檢察院做進一步調查。對相關責任人追責的問題,待省檢察院的調查結果出來后依紀依規進行處理。
3.關于集團紀委辦公室與審計監察部、法律顧問室合署辦公,下屬企業沒有配齊紀檢人員,紀委書記兼任法律顧問等其他職務問題。一是經集團公司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通過,成立監察室與紀委合署辦公,將紀檢監察職能從審計監察部獨立出來。二是2016年4月11日,集團公司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紀委書記不再兼任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職務。三是2016年6月底已完成對集團公司下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情況的全面摸底,針對機構、人員、職責不到位問題進行了整改。到2016年7月中旬止,下屬4家設黨委的公司已有3家公司配備了紀委書記,還有一家公司紀委書記職位,集團公司紀委與人力資源部將啟動提名、考察程序,2016年8月份將配備到位;其他設支部的公司已在班子成員中明確了分管紀檢工作的領導,并將紀檢工作職責落實到了具體部門和具體人員。
4.關于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一是強化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采取選拔、交流、調整等方式將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敏銳性強,熟悉經濟、法律、金融、審計等工作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充實到紀檢監察隊伍,使紀檢監察人員隊伍結構不斷知識化、專業化、年輕化。通過培訓和不定期學習,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人員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廉潔紀律教育,提高紀檢監察人員的綜合能力和素質,促使紀檢監察人員嚴格執行廉政紀律和工作紀律,著力打造一支素質高、作風硬、能辦案的精兵強將隊伍。集團公司黨委決定,嚴格按照紀檢人員的配備條件,在集團系統選擇5名優秀人員充實到集團公司紀檢隊伍。2016年7月20日,集團公司黨委會議研究了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的建議人選,按規定程序報請省國資委紀委提名、考察。爭取8月底前人員基本到位。二是加強對下屬企業的紀檢工作指導,督促其落實“三轉”職能。嚴格落實“兩個為主”,即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2016年5月陽光集團紀委書記按照上述規定已配備到位,并成立了紀檢監察機構。三是嚴格建立定期報告制度。集團公司紀委對下屬各企業紀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定期統計分析,及時掌握下屬公司紀檢工作開展情況,加強對下屬各公司紀檢工作的監督檢查。四是加強案件查處力度。提升了紀檢隊伍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加大了信訪工作和案件查辦力度。今年辦理信訪舉報件9件,其中立案3件,已結案2件,函詢3件,給予黨紀處分2人,行政降級1人,終止勞動合同1人,誡勉談話5 人,移交檢察院1人。五是拓展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掌握發現線索。今后將重點查處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5.關于省燃氣公司在未向湘投天然氣提交購車申請,違規購置三臺公務用車,未能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問題。集團公司紀委已組織調查小組開展了調查。鑒于省燃氣公司屬合資聯營公司,雙方各占50%股份,章程約定的管理模式是在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該公司總經理由中石化派出,我司將省燃氣公司違規購車問題與中石化湖南銷售公司紀委進行了溝通協商,并提出了我方處理意見。根據雙方協商意見,我司將購車過程中存在的違規問題移交中石化湖南銷售公司紀委,并責成省燃氣公司董事會,對超標車輛按程序限期處置。同時對我司相關管理人員進行約談,加強批評教育。
6. 關于有的領導規矩意識差,部分黨員黨性觀念淡薄、有的領導個人意識膨脹涉嫌干擾妨礙巡視工作、黨委會議紀要有造假補會議記錄的情況問題。一是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確保學習教育覆蓋到每一名集團公司黨員,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了問題整改工作。開展以支部為單位落實黨員干部聯系群眾和服務群眾的相關規定。同時,按照《關于在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員中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實施方案》進度,開展談心談話,將整改落到實處。二是針對集團公司黨委會議紀要等有造假的問題,集團公司紀委組織黨群工作部、董事會辦公室和辦公室分別對黨委會、董事會、領導工作會議、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和紀要進行了全面清查,并形成了書面報告,部分會議紀要存在組織不規范和程序不完善的地方。針對存在的問題,集團公司將進一步加強會議管理,從完善制度建設、完善黨委會、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辦公會運作細則等方面著手,進一步規范各項工作,不斷提高公司科學決策水平?!饵h委會議事制度》、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總經理辦公會運作細則》正在審批中。
7.關于省燃氣公司懷化靖州LNG加氣站項目,未按程序報集團兩級審批,違規開工建設,無證經營問題。集團公司成立由天然氣辦公室和紀委組成的工作小組進行調查。經查:省燃氣公司懷化靖州LNG臨時加氣站項目啟動時未報湘投天然氣投資公司和集團公司進行審批,開工建設前后未取得相關部門的行政立項審批、報建手續;同時,該項目屬于“燃氣經營”、“危險物品”,沒有進行項目建設的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審批及驗收,經營期間也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消防驗收、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針對存在的問題,集團公司決定:對無證經營的靖州LNG臨時加氣站項目馬上關停,在沒有辦好營業手續之前不得運行;責令省燃氣公司按第二屆股東會決議,加快對與懷化運輸集團成立合資公司的立項審批,責令省燃氣公司進一步規范項目管理的各項制度,要求董事會加強對公司重大事項的監督管理;對我司派出的董事和班子成員及相關責任人履職不到位的進行追責,同時將調查情況移交中石化湖南銷售公司。
8.關于集團黨委委員對“六大紀律”認識不清,黨員普遍存在繳納黨費不足額的問題。一是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集團公司黨委委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支部學習討論,到聯系點企業開展“送黨課下基層”活動,進一步加強了對黨的紀律學習。二是對集團各基層黨組織2008年4月以來的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等情況進行了清理,建立健全了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臺賬。并嚴格按照黨費收繳標準,以支部為單位,對2008至2015年黨費收繳情況進行自查,對不足部分按時補繳。截止2016年7月28日,各基層黨組織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清查工作和黨費補繳工作均已完成。集團系統補繳黨費總額共計435.29萬元,其中集團公司各支部、在長全資、控股公司黨委、黨支部補繳黨費共計349.18萬元,非在長子公司黨委、黨支部補繳黨費共計86.11萬元已上繳地方上級黨組織。
9.關于一些黨員干部工作創新意識不強,責任擔當精神不夠,對自身要求不嚴,生活作風不檢點,造成不良影響的問題。集團公司黨委開展了企業基層黨支部、企業黨員的突出問題排查整改情況統計,其中基層黨支部存在的突出問題合計82個,制定整改措施96條,已完成整改突出問題37個;企業黨員存在的突出問題69個,制定整改措施64個,已完成整改突出問題46個,集團各級黨組織針對黨員干部創新意識不強、責任擔當精神不夠、精神不振、道德行為不端等具體問題以支部為單位,提出了整改措施,進一步推進了各級基層黨組織“崗位作貢獻、合格見行動、全力提質增效穩增長”主題實踐活動,號召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組織開展《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學習,將《準則》和《條例》作為黨委(黨支部)學習和黨員干部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領導干部述責述廉。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和 “糾‘四風’、治陋習”專項整治活動,加大對作風建設的檢查力度,嚴殺不正之風。2016年6月份集團公司紀委牽頭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糾‘四風’、治陋習”專項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開展談話提醒,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黨紀條規嚴肅處理。
(二)黨委會議事決策不規范的問題。
1.關于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到位。一些重要項目上有意繞開監事會,或者以通訊會議、相關高管人員簽批的方式代替集團集體研究決策、有時不顧多數人的意見強行推進有關項目問題。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及具體實施辦法,將“三重一大”內容融入《黨委議事規則》。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嚴格按制度管人、管權、管事。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認真貫徹執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規范決策程序,強化決策責任,推進黨務公開、司務公開。對各支部,全資、控股公司黨委、黨支部排查出的突出問題,進行統計并督促整改落實,進一步加強對關鍵環節、重點崗位人員的廉潔風險管控。二是集團公司紀委加強對“三重一大”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督促集團公司各部門、各下屬公司將“三重一大”制度內容融入相關制度中。修訂完善的黨委會議事規則,明確了上會內容,表決方式等,嚴格執行一把手末位表態。三是規范董事會建設,集團公司規范董事會建設方案已于2016年6月23日經集團公司黨委會通過,報省國資委審批。四是對決策程序不完善的,公司相繼召開了總經理辦公會和黨委會,形成了會議紀要,有8個議案已走完內部程序,近期召開董事會進行集體決策。
2.關于不少集團領導、高管兼任二級公司的董事長等職務問題。一是全面梳理集團公司領導、高管在子公司兼職情況。目前,集團公司共有3名領導、1名高管在子公司或參股公司兼任了領導職務。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對上述兼職情況進行了逐項登記和核實。二是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對在子公司兼任了領導職務的,集團公司黨委將依據有關工作開展情況,逐步整改到位。目前已經研究了部分領導兼職調整方案,人力資源部匯總各方面意見建議后再報請集團公司黨委審議。三是嚴格執行兼職制度。集團公司黨委將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省國資委關于兼職管理的相關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報批、報備程序。2016年8月底整改到位。
(三)有的經營活動不規范,涉嫌腐敗和向特定關系人輸送利益的問題。
1.關于一些項目在運作和投資經營過程中,存在較大的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空間、高創投公司投入800萬元發起成立深圳和晟投資公司沒有效益分紅問題。一是規范項目管理。完善集團公司有關項目投資及資產處置管理辦法,對重大投資及資產處置項目嚴格參照省國資委及我司有關管理辦法展開研究審核及決策程序履行。完善項目投資前期管理流程,修訂完善新的《項目投資前期管理辦法》。二是嚴防與民營企業合作中利益輸送,成立工作小組對集團現行有關項目投資、項目處置等管理制度進行清理,結合工作中實際問題及與民營企業合作中易出現問題的風險點進行篩查,加強風險防范,對我司現有相關制度進行進一步修訂完善,明確相關事項的合作范圍、標準及要求,強化投資過程風險監管。三是建立查處機制,對于虛構對外合作業務、套取資金、違規利益輸送問題建立查處制度。四是高創投公司已啟動退出深圳和晟公司程序。五是集團公司審計監察部成立審計小組,對高創投投資和晟公司800萬元相關事項開展了審計調查,并形成了調查報告。
2.關于原經投實業股權轉讓和辦公樓回購,與和晟公司的財務至今沒有結清問題。集團公司成立了工作小組,明確了小組成員及分工。2016年7月7日,工作小組就綠化、土地產權證等問題與和晟公司進行了第一次會談。2016年7月14日,雙方進行了第二次會談。兩次會談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無法達成一致,集團公司黨委會決定將通過法律訴訟的程序解決與落實和晟公司少交付土地31畝、綠化不達標、權證未辦理等問題,維護我司合法權益。目前工作小組開始著手訴訟前的準備工作。
3.關于一些領導在工程建設、物資采購、資金使用等方面有不廉潔的問題。一是修訂完善集團公司《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和《招投標管理辦法》,對集團公司和各子公司的項目建設管理的工作職責、審批權限、工作流程,監督檢查、考核獎勵、責任追究等都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做到了職權清晰,責任明確。
為確保兩項制度的落地,今年4月對集團公司全系統項目建設管理相關人員進行了集中學習和宣傳培訓,各子公司按照集團公司兩項管理制度要求,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項目建設管理和招投標管理制度,實現了與集團公司項目建設管理制度的上下無縫對接。截止7月底,已有8家子公司完成了項目建設管理和招投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訂,其它子公司也在有序推進。集團公司加大了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方面的監督管理力度,凡涉及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方面的重大事項,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都派人全過程參與,集團公司紀委加強監督,確保在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方面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杜絕違規違紀事件的發生。今年對金天集團下屬4家企業和集團公司各水電企業開展了專項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了意見,各單位都進行了立即整改,做到了按章辦事,有章可循。二是加強了資金管理。從崗位分工、授權審批等方面,健全與貨幣資金管理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修訂了《財務管理制度——貨幣資金(修改初稿)》,從源頭上堵塞違規使用資金的漏洞。加強了資金的集中管理,定期開展資金集中管理情況分析,完善財務評價體系,2016年度財務管理能力評價將覆蓋集團公司系統內符合條件的二級子公司20家、二級以下子公司22家,平均每個子公司涉及評價模塊8個、評價指標約160個,提高資金使用及監管效率。加強對資金撥付程序的日常監督、檢查,對各項與資金管理相關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核,及時發現和防范資金管理風險。
(四)違反財經紀律的現象多,激勵機制負盈不負虧的問題。
1.關于下屬少數單位仍存在私設“小金庫”的問題。一是針對鎮康項目設立“小金庫”,集團公司紀委成立了調查小組進行了立案調查。“小金庫”涉及金額99.84萬元已由鎮康項目原董事長在自查自糾過程中全部補齊,湘投國際免除了鎮康項目董事長職務,對鎮康項目涉及“小金庫”其他相關人員分別進行了辭退和降職處分,2016年6月30日集團公司黨委決定給予當事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湘投國際黨支部書記職務,2016年7月27日集團公司黨委決定給予當事人由集團公司中層正職級降為中層副職級的行政處分。二是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對“小金庫”的日常監督檢查。為防止類似問題存在,今年6月在集團系統開展了“小金庫”問題的全面清查,從清查情況來看,尚未發現集團公司下屬其他單位存在“小金庫”的問題。我司將完善制度,強化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杜絕“小金庫”發生。
2.關于財務管理不嚴。湘投控股集團下撥300萬專項經費管理不嚴的問題。一是成立了檢查工作小組對天然氣前期工作費進行了全面逐筆清查,經查:2012年-2014年期間,湘投天然氣工作小組為組建省級天然氣投資平臺共發生費用295萬元,其中招待費158萬元,會議費14萬元,差旅費53萬元,辦公費34萬,規劃編制費36萬元。在經費開支過程中存在財務管理不嚴格,經費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已責成天然氣原工作小組成員對原始票據無經手人、證明人的,由相關經手人員將手續補齊,對存在的連號發票及會務費開支證明材料進行說明,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批評教育。二是集團公司黨委會決定將辦公室所屬財務室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統一歸口管理。三是修訂了《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業務接待暫行管理辦法》,明確提出業務招待先申請后使用的原則,先由使用人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并取得公務函或商務函后才能開支的要求。四是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加強對各類費用管理的財務監督,要求會計人員對原始憑證嚴格進行審核和監督,對記載不明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對弄虛作假、嚴重違紀違法的原始憑證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領導人報告。
3.關于違反中央、省委規定,亂發補貼問題。一是對集團公司車輛補貼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為了嚴格公務用車管理,2016年3月實行公車改革,修訂出臺《交通費用暫行管理辦法》,明確了集團公司除董事長、總經理兩名正職保留公務用車外,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取消公務專車,并按省國資委規定限額標準報銷交通費用,對集團公司超標的23臺公車進行了拍賣。在公車改革前,集團公司高管以上領導人員沒有發放和報銷交通費。集團公司員工按照不高于省國資委規定的標準限額報銷因工作需要產生的交通費用。二是核查司齡、工齡等各項補貼的發放情況,嚴格履行工資總額審批程序,工資總額嚴格控制在批復范圍內,建立完善的工資管理機制。三是規范工資發放形式,集團公司已于2016年5月起,調整了工資結構,規范了工資發放形式,將工資劃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三種形式以價值為導向。四是積極推進公司薪酬改革,公司聘請咨詢公司制定了新的薪酬方案,員工工資依照崗位價值確定。2016年6—7月,集團公司對6家子公司進行了薪酬調研,積極推動薪酬改革,力爭于2016年12月實行新的薪酬方案。五是統籌制定休假計劃,鼓勵、引導員工按政策休年休假。六是取消監事會工作人員外勤經費的發放。根據省國資委《關于印發<湖南省國有企業監事會監督檢查經費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湘國資監督〔2010〕121號)文件精神,監事會的監督檢查費用列入企業預算,從2015年4月起,監事會不在企業列支相關經費。
4.關于集團公司院本部辦公區與住宅區物業費未分開的問題。清查了金宜物業公司歷年來財務年度報表、審計報告及相關財務賬目。經核實,金宜物業公司財務賬目中已列明各項物業收費明細情況。經清理后,金宜物業公司根據與集團公司簽訂的《辦公樓物業服務合同》及《金牛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嚴格區分物業服務范圍,進一步明確細分辦公樓與住宅區的物業服務項目。同時,金宜物業按照各服務范圍的物業收費額度收繳物業費,嚴格劃分辦公樓與住宅區的物業從業人員,核算物業管理的成本開支,按照有關規定和市場原則重新確定集團辦公區與住宅區的物業收費標準。
5.關于同一企業兩種薪酬制度,負盈不負虧問題。一是組織對信產集團發放獎金進行清查。2012至2014年信產集團逐年增虧,三年累計發放經營班子成員績效薪酬227.4萬元,按照省國資委〔2012〕233號文規定,2012至2014年度不能發放績效薪酬。信產集團原為省管企業, 2014年12月31日劃歸至集團公司管理。集團公司于2015年底研究出臺了信產集團經營班子成員績效薪酬分配過渡方案,目前正在積極研究信產集團管控模式,下一步信產集團將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二級子公司管理層級進行統一管理(包括薪酬管理)。二是研究制定信產集團績效薪酬發放處置方案。根據信產集團2012至2014年度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對比集團公司偏遠地區水電企業獎金分配方案,結合行業發展情況及信產集團工作實績,并依據有關政策綜合研究制定信產集團績效薪酬發放處置方案。三是對湘江產業和高創投兩家公司的薪酬制度進行對比分析。已經搜集、整理了湘江產業和高創投兩家公司有關薪酬、激勵文件,將根據對比分析情況,在充分考慮運作模式的差異,同時兼顧效益和公平,研究提出解決方方案。四是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薪酬管理政策法規,對存在違規或違反有關政策發放績效新酬的,堅決予以糾正并責令退還超額發放的績效薪酬。
6.關于公司高管在項目投資涉嫌以權謀私,趨利避險。搞選擇性跟投,有利則投,無利不投問題。一是針對下屬兩家存在跟投行為的湘江產業和高創投公司下發了《關于做好項目投資跟投情況清查工作的通知》,集團公司下屬的湘江產業和高創投公司對跟投項目進行了認真清查,兩家公司制定了跟投管理制度。二是加強跟投管理。根據國家及省內項目跟投有關管理規定,結合我司現有產業實際情況,秉承規范項目投資跟投行為,強化項目效益激勵和風險共擔的原則,起草了《集團公司項目跟投管理規定(討論稿)》初稿,現正在集團公司內征求意見。同時實行跟投制度備案管理,對可能涉及跟投業務的子公司,要求制定項目跟投有關管理辦法并報集團公司備案。三是加大違規跟投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規選擇性跟投的一經發現嚴格依法依規依紀進行處理。
(五)執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規不夠嚴格的問題。
1.關于存在任人唯親現象問題。修訂集團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相關規定,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堅持人才選拔任用各項原則和選任條件,規范選人用人工作程序。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已經起草了《中層管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修訂稿,正在報批中。
2.關于裙帶關系、近親繁殖比較突出問題。一是停止執行《員工子女就業的若干規定》,不再對員工子女工作進行安排。廢止《員工招聘管理實施細則》,制定新的《公司員工招聘管理辦法》,建立規范、完善的招聘管理制度,禁止招聘錄用與集團公司所有人員有各類親屬關系的人員。二是建立親屬在集團系統范圍內就業、任職報告制度,修改完善任職回避制度。每年年底對相關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切實落實有關任職回避的規定。親屬在集團公司系統范圍內就業、任職報告制度已納入了《中層管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修訂稿中。三是對目前已經存在的親屬直接隸屬上下級關系的、沒有執行現行任職回避制度的,進行調職調崗。2016年7月11日,集團公司發文責成金天集團、新邵筱溪水電公司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整改,兩家公司已將人員進行了調崗。四是集團公司黨委下發了湘投黨〔2016〕50號文,要求各子公司全面自查、清理任職回避等人事制度執行情況,于2016年7月底上報自查情況。
3.關于執行干部任用有關政策規定不夠嚴謹到位,選任管理人員會前醞釀不充分,存在臨時動議,民主推薦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全面核實各子公司退休返聘情況。對存在退休返聘問題的子公司進行督促整改,限時清退。對金果投資存在的退休返聘問題進行了核查,責成金果投資形成書面材料報集團公司。二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退休政策。原則上對已退休同志不再進行返聘。對確因工作需要進行返聘的,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省國資委備案后,方能進行返聘。三是建立健全退休返聘制度,加強管理。研究制定集團公司退休返聘管理辦法,從制度上對退休返聘予以明確和規范。集團公司已經起草了退休返聘管理辦法的初稿,正在審批中。四是修訂集團公司《中層管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從制度上對選人用人工作加以完善、規范,就個別公司在選人用人上存在的問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批評教育。五是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學習培訓,嚴格執行選人用人工作各項基本程序,提高執行人事制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切實提升人事管理的規范性和科學性。六是完善選人用人相關程序具體操作規范,在《中層管理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修訂稿中完善了選人用人具體操作規范,調整了組織考察、民主推薦等具體操作流程、方式,將民主推薦與組織考察分步進行,民主推薦票與民主評價表分開設置,分項實施。
4.關于對二級公司以下企業的干部、經營管理嚴重缺失、放任自流問題。一是建立二級子公司以下干部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對二級以下子公司經營班子成員的選任指導和監督管理。2016年6月23日,集團公司黨委會議審議了《管理人員備案管理辦法》,經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二是嚴格執行任中考察制度,逐步加強對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集團公司研究制定了子公司經營班子及其成員任中考察工作方案,每年對部分子公司經營班子及成員進行任中考察,對于子公司經營班子成員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予以糾正;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線索的,移交集團公司紀委查處。2016年5—6月,集團公司對高創投等6家子公司經營班子及成員進行了任中考察。對于考察中發現的問題,集團公司將進行處理。三是嚴格二級以下子公司管控。調整對二級以下子公司管控模式,建立健全相關專項業務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凡三級子公司重大事項,全資、控股公司需及時向集團公司相關部室、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報告。
(六)領導市場駕馭能力差,出現多起重大決策失誤的問題。
1.關于一些領導干部缺乏市場競爭意識和能力,決策管理水平較差,工作履職不力,失職瀆職問題。一是集團公司黨委責成信產集團提出整改方案,信產集團成立了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公司其他經營班子為成員的整改領導小組,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經提出“關停并轉”方案,提交集團公司研究。二是信產集團有退有進,謀求轉型發展。信產集團現有15家子公司和分公司,按整改方向分為“關停”、“轉”、“并”三類。“關停”包括4家控股子公司、1家參股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轉”包括2家控股子公司、2家參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擬掛牌轉讓信產持有的股份;“并”包括3家信息服務領域的控股子公司,1家參股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經初步測算,關停虧損和低效企業后,預計信產集團合并資產總額為38,300萬元,負債總額28,100萬元,所有者權益10,200萬元,資產負債率降至73%。三是加強運營管理,深化企業改革。根據信產集團確定的戰略定位和目標,對本部架構進行歸并和優化,通過組織革新、考核評價、薪酬激勵等管控方式,改革運營管理機制,提升管理效能。信產集團已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進行本部瘦身減員工作,至目前為止,本部已通過分流安置以及自主選擇等方式減員21%,至2016年6月底,本部人員共計32人。
2.關于金天鈦業戰略投資者引進不及時問題。金天集團起草并提交了整改情況說明,并制定了項目戰略投資者引進工作方案。后續將繼續加大引進戰略投資者力度,廣開渠道,推介項目,甄選戰略投資者。已聯系財富證券和華融(福建自貿試驗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兩家意向機構投資者。繼續加強與中航聯創公司的溝通,爭取早日完成金天鈦業公司的增資事項。
3.關于能獨立投資的項目,拉有關系的民企入股的問題。集團公司紀委成立了調查小組,對湘投天然氣投資公司投資上海大眾汽車項目決策程序進行了調查。投資上海大眾汽車項目,在持股比率分歧意見沒有統一的情況下作出了決策,違背了“三重一大”制度不得以會簽代替會議以及各方分歧意見較大時要暫緩決策的規定。對于上述問題,集團公司將進一步完善制度,明確相關事項的合作范圍、標準及要求,強化投資過程風險監管,嚴防與民營企業合作中利益輸送問題。同時,成立工作小組對集團公司現行有關項目投資、項目處置等管理制度進行清理,結合工作中實際問題及與民營企業合作中易出現問題的風險點進行篩查,加強風險防范,強化監督檢查,對虛構對外合作業務、違規利益輸送問題嚴格追責。
4.關于盲目投資、違規招投標、對資金管理使用把關不不嚴,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一是加強項目投資甄選審核科學性,完善項目投資管理制度。在我司現行《集團公司項目投資前期工作管理辦法》基礎上,結合執行情況中所出現的問題及項目審核流程各環節要點,對《辦法》進行了重新修訂完善。二是加強了招投標工作的全過程監督和管理。集團公司對《招投標管理辦法》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招投標管理辦法》,對集團公司所有的基建技改項目招標計劃實行了審核批準制,嚴格核準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控制價,嚴禁肢解項目規避招標。三是對前期招標項目進行回頭看。重點對招標項目是否存在應招標未招標、合同價格和中標價格有明顯異常等問題進行清理。四是規范董事會建設。從2016年5月起,凡是項目投資、資本運作等決策事項,必須經過董事會會議審議表決,不得以文件會簽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
5.關于金天集團公司三家下屬企業投資41.37億元,實施高性能鈦及鈦合金加工材料的“三鈦”項目,達不到產能,致使該項目運行困難,虧損較多問題。一是加強進度管理,促進項目投資盡快達產達效。持續工藝和裝備的技術創新,加快完成“三鈦”項目一期工程達產的配套建設,對項目建設進度情況進行季度跟蹤管理。二是進一步推進市場和客戶資質認證工作,盡快取得進入市場必需的第二方、第三方認證資質,盡早實現訂單的批量供給。三是加大航空、軍工、核電、環保工程、海洋工程、3C電子、高端消費品醫療器械、新興市場開拓力度,加強建設金天品牌。四是全面提升管理,改善資金結構,加快引進戰略投資者,實現資產證券化,全面推進企業的達產達效。五是開展管理提升、全面預算管理、對標管理等手段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六是加快戰略投資者引進,推進“三鈦”資產的證券化工作,實現金天集團“三化”遠景戰略目標。
6.關于張家界陽光酒店工程結算至今久拖未結,施工方多次到湘投控股集團總部鬧事,該酒店開業至今運營持續虧損問題。一是張家界陽光酒店工程結算已經通過司法程序進行了裁定,集團公司在依法維護公司權益的前提下盡快完成工程決算。二是針對張家界陽光酒店裝修改建工程存在的問題,集團公司責令陽光集團進行全面清查,并已形成“張家界陽光酒店工程建設自查情況報告”,集團公司紀委將在陽光集團自查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查核實,對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三是加強存量資產盤活力度,提高經營效率。陽光集團及張家界陽光酒店積極采取措施,開源與節流雙管齊下,努力使酒店盡快找到出路,盡快扭轉持續虧損的局面。開拓營銷思路,線上推廣與線下營銷相結合,擴大張家界陽光酒店在行業內的知名度以及在張家界當地旅游市場的認可度。從提升服務品質及調整完善產品結構著手,不斷提升品牌價值和核心競爭力。與此同時,陽光集團本部、張家界陽光酒店均積極主動尋求與資本市場旅游類資產盤整意向者進行對接,爭取最大限度盤活酒店現有存量資產。降低資產負債率,減輕財務負擔,不斷優化資本結構,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從而有效改善財務狀況。
7.關于湘投下屬的金智高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已不具備參與市場競爭的最起碼資質,目前仍沒有進行清算和人員遣散問題。一是妥善地解決員工的解聘工作,梳理并制定詳細的項目售后及收款計劃,加快推進善后工作。二是加快推進資產處置。金智高科近期將推進資產處置意向方摘牌、簽署資產轉讓協議、資產拆卸搬運、與經開集團交接、清算內部程序、資產盤點及檔案清理、人員遣散、公司工商注銷等工作。公司計劃該工作最終于2017年4月完成。
8.關于湘投控股集團下屬的金迪化纖公司經營不善,托管后因監管不力,造成7.13個億的損失問題。一是集團公司成立清查小組,對金迪化纖公司托管、轉讓過程進行全面清查。二是深刻汲取教訓,既要按照政府和出資人的要求辦好交辦的工作,又要按照市場機制進行運作,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三是要在資產重組和兼并過程中加強風險防范意識,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四是加強制度建設,清理對子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事中監督有關工作流程和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經營情況事后評價制度。
9.關于寧鄉金潤酒店自開業以來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問題。
一是拓展酒店營銷渠道,引入先進營銷理念,充分發揮酒店的山莊地理優勢,積極與旅游部門對接,開拓親子體驗式農家園等個性化市場。二是加強內部管理,一人多崗,節能降耗,控制成本開支。三是集團公司將在2016年12月底前,結合公司改革總體方案,對長期扭虧無望,經營困難的企業進行充分論證和科學評估,果斷決策,盤活資產。
(七)巡視組交辦線索調查落實情況
省委巡視第四組共向集團公司轉交信訪舉報線索三件,集團公司紀委已全部調查核實,其中一件經查實舉報反映事實不屬實;一件轉交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并回復;一件查實并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誡勉談話,收繳違規資金139473元。
三、落實責任,嚴格抓好后續整改
根據巡視組反饋意見,集團公司黨委集中力量進行整改,一些問題得到了有效整改,巡視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對照省委要求和群眾期盼,還存在很大差距,集團公司黨委將按照巡視工作的要求,從嚴從實,善始善終地抓好整改工作,不斷鞏固和擴大巡視整改成效。
(一)從嚴落實“兩個責任”。集團公司黨委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嚴格履行黨委主體責任,帶好班子,管好隊伍,做好表率。進一步加大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確保企業快速健康發展。集團公司紀委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積極協助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聚焦主責主業,敢于擔當,勇于負責,對在整改中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切實履行好監督職責。
(二)加大整改問責力度。嚴格按照省委巡視要求,進一步抓好各項后續整改落實工作。堅持班子不散,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措施不軟,緊盯重點,實行整改銷號制度,不放過巡視組反饋的任何一個問題。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需要一定時間整改到位的,明確責任,限定時限,建立臺賬,逐個督辦,逐個銷號;對需要長期整改的,加強跟蹤問效,確保實效。同時繼續抓好專項整治和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把后續整改重點放在管理制度和機制的建立、修訂和完善上,用好的制度和機制管人管事管權,不斷鞏固整改成果,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重點領域和群眾反映的強烈問題,推動建章立制,構建長效機制,深化整改成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731-85188442,郵寄地址:長沙市岳麓區含浦北路999號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紀委,郵政編碼:410012 (信封請注明:對中共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關于省委巡視第四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
中共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16年8月2日